司法救助金为刑事被害人送温暖

 2016-06-13 21:59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勇)“检察官为我和弟妹申请了救助款,我们三人能继续读书,真的很感激……”6月1日,就读于某中学的杨丽(化名)从鲁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乾定手中接过了1万元刑事救助款,满脸的忧伤愁绪有了减缓。

今年3月,杨丽的母亲因家庭矛盾纠纷将其父亲杀死,平时父亲好逸恶劳、性格暴戾、常常酗酒、对母子多次实施家暴。母亲被羁押后造成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学习和生活陷入了窘境、举步维艰。

案件进入鲁甸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后,该院控申科在与侦监部门的沟通中了解到该案情况,检察官通过审查案卷证据,多次走访相关人员深入了解案件诱发的原因后,考虑到杨丽的母亲既是犯罪嫌疑人,又是被害人家属的特殊案情,加之三名子女系未成年人,无固定生活来源,但仍在学校就读,此情况完全符合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条件,该院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主动为该三名未成年人申请专项救助款1万元。近年来,该院通过案件的办理,为切实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根据出台的《云南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依法受理、严格审查、积极申报、及时发放的原则,使刑事被害人救助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2014年至今,该院共对7名刑事被害人开展救助,落实救助金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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