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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30 10:57日前,绥江县2名干部因在组织选人用人过程中,不服从安排被严肃处理。
2018年8月,在县委干部考察工作中,绥江县财政局职工钟某、宛某二名同志以个人利益为重,不服从组织人事安排,借口个人家庭、身体等原因,向组织讨价还价,损害了组织威信,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近期,绥江县纪委给予宛某全县通报问责,并建议县人民政府将其调离县财政局;给予钟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绥江县财政局党组因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在组织选人用人过程中出现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受到全县通报问责处理。
“我不应该在困难面前退缩,今后,我会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完善自我,争做一名合格党员”。“作为一名党员,我感到无比羞愧,希望组织能给我改过的机会。”在纪检监察机关对钟某、宛某二人违纪问题开展核查时,她们均深刻认识反省自身问题。
日前,昭通市纪委通报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其中,水富市太平镇古楼村委会委员仲英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群众。
2018年7月,水富市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监督检查中,接到群众反映:古楼村有群众属于建档立卡户,上缴了新农合参保费个人承担部分,按政策属于免缴对象,应该退还,但古楼村经办人员一直未将该款退还。这可是有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事情,容不得怠慢,监督检查组立即按程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后,同意转太平镇纪委办理。
太平镇纪委收到问题线索后,随即开展研判,是经办人员有意为之?还是工作疏忽?是否存在贪污侵占的可能?
带着疑问,太平镇纪委工作人员对古楼村委会委员仲英未及时退还群众上缴新农合参保个人承担部分费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仲英在收取2018年度新农合参保费工作中,作风不实,工作不细,未认真进行核实,将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收费范围,收取新农合参保费162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仲英身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深入不仔细,未按规定及时将属于免缴对象上缴的新农合参保费退还,侵害群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太平镇纪委经研究,并报太平镇党委同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仲英党内警告处分。
“我的错误在于不仅直接参与赌博,更大的错误在于没有及时将马季红等违法开设赌场一事向党委政府和执法机关报告,导致马季红长期在本村开设赌场和放高利贷,给群众和社会带来了很大危害,我成了恶势力的‘保护’和‘帮凶’,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永善县茂林镇甘杉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国芝军在接受组织谈话时后悔不已,扬声长叹后说道。
2019年3月,永善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联合会商,决定对公安机关侦办的马季红等恶势力团伙犯罪问题开展倒查。
永善县公安机关查明,马季红等人在2015年底至2016年间,在茂林镇甘杉村开设赌场四次,国芝军直接参与用纸牌“炸牛牛”的方式赌博两次,其中第二次输了现金5000元,抵债建筑材料款5000元,借款高利贷40000元。
因国芝军对马季红等人聚众赌博的违法行为隐瞒不报,间接造成以马季红为首的犯罪团伙多次纠集其成员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永善县茂林镇、昭阳区洒渔镇等地多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已形成危害一方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国芝军涉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马季红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国芝军预感自己将要被追究责任,也深感自己的行为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迫于压力、自责和愧疚,于2019年2月主动辞去职务。
2019年6月,国芝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丨@昭通日报 微信(ID:hdwk2158200)综合丨绥江县纪委监委 吴俊丨水富市纪委监委丨永善县纪委监委 徐兴奎 徐荣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