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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洒渔河流域生态补偿建设先行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06-04 16:10  来源:昭通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长江上游洒渔河流域生态补偿建设先行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长江上游洒渔河流域生态补偿建设先行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于2019531日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昭通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江上游洒渔河流域生态补偿建设先行示范项目

项目地址:昭通市的一区一县(昭阳区、鲁甸县)

工程内容:

1、洒渔河流域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工程

1)建设44座村级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的收水管网和排水管网(其中18座污水处理设施已建)和建设龙树镇、新街镇和水磨镇的村庄及集镇的污水收集管网,将龙树镇、新街镇和水磨镇的村庄及集镇的污水收集后排入已建的龙树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拟建的中河坝湿地。

2)洒渔河流域南部分散居民点计划建设畜禽粪便集粪池17323座,设计处理能力约为5立方米/座。

3)建设2座生活垃圾热解厂,同时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4处。一座位于水磨镇,设计处理量50t/d,另一座位于苏甲乡,设计处理量15t/d;垃圾转运站选址分别位于水磨镇(15t/d)、龙树镇(20t/d)、新街镇(15t/d)、苏甲乡(15t/d)。

2、洒渔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示范项目

1)针对渔洞水库7条入库河流小松树河、瓜寨河、居乐河、新河、布初河、渔坝河、龙树河及其支流进行河道治理,流域内共治理河道44段,共计89.93km

2)建设9块湿地(其中三块已建),新建新河湿地、中河坝湿地、小河边湿地、龙翔湿地、龙树湿地、大海子湿地,其中龙翔湿地、龙树湿地。

3、洒渔河流域高原特色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建设5个高原特色农业示范点(分别位于水磨镇、龙树镇、新街镇、苏甲乡、洒渔镇),建设沤肥池15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措施等。

4、洒渔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

对污水垃圾处理、湿地管理、农林、生态保护教育、生态保护医疗、农村环境管理、环保设施后期运行管理、河道管理、跨界断面监测进行资金补偿。

二、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废水

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厕所,定期拉走,施工过程中无生活污水排放。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集水池和沉砂池等临时设施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喷洒防尘,并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沉淀设施进行清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废气

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产生扬尘污染,定时对施工场地及主要的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3)施工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产噪设备进行检修,可将施工期噪声将至最低程度。

4)施工固体废物

建设开挖所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自身回填;施工废弃材料能出售的出售,不能出售的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5)施工期生态

项目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等生态敏感区域,亦未发现有珍稀野生动植物,不存在原生性和敏感性。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方基本平衡,不另设取土场及弃渣场,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可有效减少水土流失,不会污染周边水体。

2、运营期

1)废气

垃圾热解废气治理措施拟采用烟气处理采用急冷降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收+中和塔净化工艺;垃圾转运站及热解厂垃圾存放臭气治理措施包括定期喷洒灭菌、灭臭药剂。经上述措施处理后,热解烟气和臭气分别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经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在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下,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水

农村污水处理系统、人工湿地等污水治理工程能够对项目规划区域产生的污水进行全部有效处理,处理能力可行;出水水质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等,处理效果可行。垃圾转运站垃圾渗滤液运至垃圾热解厂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热解厂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排放。河道治理、农业面源治理、林地建设等工程的实施,可减少进入地表水的污染物,改善区域地表水水环境质量,上述工程对项目区地表水水环境具有正效应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噪声屏蔽措施,如安装减振基础、设置隔声间、安装消声器等,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设备非正常运行造成的噪声增加的情况。

4)固体废物

热解厂排放的炉渣由灰渣堆存间暂存,最终外售综合利用;飞灰经固化满足相关标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废金属回收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治理工程中栅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砂用于周边工程材料;定期打捞的湿污泥晾干后运至周边农田做农肥,挺水植被作为农肥或者饲料,上述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结束后采取绿化措施,尽快恢复植被;加强对造林地、农地和湿地的管理与养护,及时补种,保证成活率;对当地居民进行爱鸟护鸟教育宣传工作,避免人为捕鸟的事件发生,禁止进行盗伐和偷猎行为;对湿地内的植物干枯植物定期进行收割,避免在水体内腐烂影响水质。

6)地下水、土壤

场地全部硬化和密封,严禁下渗污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管道、设备及相关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水的跑、冒、滴、漏、渗,将污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项目污水处理站和渗滤液池水池及地上废水管道设置必要的检漏时间及周期,在一个检漏周期内,对可能产生泄露的地区进行必要的检漏工作,及时发现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改善了洒渔河流域河流水质,减少了水土流失,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预测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会对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防治、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能够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面向全社会,以项目涉及的乡镇居民及团体为重点征求对象,包括鲁甸县水磨镇、龙树镇、新街镇,以及昭阳区苏甲乡。主要征求公众的意见如下:

1)您对建设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2)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有何意见。

3)您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

4)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附件链接。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查阅地点

1昭通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昭通市鲁甸县水磨镇政府办公室

3)昭通市鲁甸县龙树镇政府办公室

4)昭通市鲁甸县新街镇政府办公室

5)昭通市昭阳区苏甲乡政府办公室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您的公众意见表:

①邮寄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110

人:黄梅

   编:657000

发送电子邮件:ztydsbb@163.com

发送传真:0870-3188285

八、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64~2019618

九、公众参与座谈会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拟主办公众参与座谈会,座谈会相关信息如下,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参会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时间:201964~2019618

地点:1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2)昭通市鲁甸县水磨镇;(3)昭通市鲁甸县龙树镇;(4)昭通市鲁甸县新街镇;(5)昭通市昭阳区苏甲乡

 

 

 

 

 

昭通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964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个人

附件3:公众意见表--团体

 长江上游洒渔河流域生态补偿建设先行示范项目-总报告--征求意见稿
 第二次公示--调查表--个人
 第二次公示--调查表--团体
审核:彭念敏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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