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9-06-03 15:23 ◆刘建忠
最近,本报策划了一组“寻找昭通美德少年”系列报道,记者采访了勇救3名落水少年的中学生童世宇。事情虽然过去一年多时间,但仍然被这个孩子的感人事迹所打动。虽然,我们不鼓励、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但不鼓励并不意味着不认可,对于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的未成年人的救人义举,我们的社会不能忽视甚至否定,而应给予丰厚的回馈。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见义勇为”一词是这样解释的:“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地去做。”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为其下个定义,应该是“见到某种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为维护社会正义而挺身而出”。童世宇勇救落水孩子的行为,绝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得益于他平时的养成。他乐于助人,对有困难的同学慷慨相助;他热爱劳动,经常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他尊重师长,爱护同学……所有这一切,都源于他心中有一颗善的种子。而这颗种子向上生长的力量,就是他在危急时刻勇于救人的强大力量。
因为救人,童世宇被昭阳区政府表彰为当年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有人担心这样会不会造成过度渲染,引起青少年效仿。但愚以为,这样的担心应该是多余的,对孩子而言,公开报道这些见义勇为的个案,其实就是生动的安全教育与生命教育。只有通过这些个案,孩子们才会明白如何回避危险,以及危险时刻自保与互救的界限在哪里,救人的风险何在。当然,作为学校和家庭,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告诉孩子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去帮助他人。见义勇为本身没有错,关键在于如何去保护和引导。
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年来,昭通涌现出许多像童世宇一样助人为乐的美德少年,他们捡垃圾、做环保,到敬老院献爱心,帮助困难学生,通过自身的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义,影响着整个青少年群体,校园里“人人互助、互助人人”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只有将善的种子,种在每一个孩子的心里,生根发芽,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才会绽放出更多祥和安宁的道德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