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9-05-22 17:16今年来,大关县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紧闭年初明责、年中督责、年末考责这个“责任连环扣”,层层压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县从严治党向纵深拓展。
年初签字背书明责
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与其领导班子、分管联系部门和乡镇,各部门和乡镇一把手与其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其股所、村(社区)负责人签订四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1428份,明确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各级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认领责任,以此有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主要领导干部扛牢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年中细化清单督责
制定具体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细则,明确领导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三类人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纪律作风、干部教育等12大类24项具体考核内容,让领导干部看条款知责行责,采取平时督查、半年检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年末按照账单考责
对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和年中开列的责任清单,严格实行年终考核,逐项量化评分,做到检查不漏项、不漏责、不漏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不明显,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开列整改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并严肃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取消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大考评评先评优资格。今年对考核为优秀的12个单位给予表彰,对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落实,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