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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2016-03-30 17:19  来源:

本网讯 (记者 石啟勇) 为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推动新阶段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廉洁、高效、有序进行,3月30日,市纪委组织召开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记者在会上获悉,纪委监督检查机关将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是否存在资金安排使用随意分配、优亲厚友、铺张浪费、弄虚作假、滞拨截留、挤占挪用、克扣私分等情况;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和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违纪违规问题。

监督检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项目推进情况、干部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

会议要求,要按照依法重建、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的总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联动监管,紧扣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设施、特色产业以及其他项目恢复重建重点,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重建项目规范高效实施,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目标任务落实具体,干部纪律作风严明,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据悉,此次监督检查将涉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分4个大类,共1606个项目,其中市级组织实施23个,县区组织实施1583个(昭阳区272个、鲁甸县542个、巧家县706个、永善县63个)。

会议强调,参与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要严格纪律要求,不得干预、参与和插手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不得在被检查单位报销有关费用,不得在被检查单位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私利。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印发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说明,各县区关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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