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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四个一”组合拳破解高危人员管控难题

 2019-04-03 10:54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忠华

为着力破解“因病”、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治安高危人群管控难题,镇雄县敢为人先,探索实践,通过建设“一区”“一校”“一中心”“一基地”(即公安医疗监管区、松林湾特殊学校、关爱康复中心、阳光救业安置基地),打出了一套有力组合拳,从根本上找到了解决治安问题的有效途径,有效遏制了无法羁押的治安高危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势头。

管控理念破冰前行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镇雄县高位推动,在管控理念上破冰前行,形成了“上级领导‘把脉问诊’, 县委、政府‘对症开方’, 公安机关‘照单抓药’”的整体合力。

上级领导“把脉问诊”。公安部及省、市、县相关领导密集深入镇雄,实地开展调研、现场指导、把脉问诊,要求认真分析外流贩毒、外流“盗抢骗”等治安问题的根源,切实加强社会治理,紧紧抓住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牛鼻子”,在高危人员管控等方面敢于探新路、出新招,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

县委、政府“对症开方”。镇雄县将高危人员管控列入全县“四城同创”及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创建工程、治安防控工程、民生保障工程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对“一区”“一校”“一中心”“一基地”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全力保障。目前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000余万元,招聘辅警人员145名,将高危人员医疗救助补助费、工作人员经费等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相关经费达2000余万元。

公安机关“照单抓药”。县公安局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对“一区”“一校”“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全面参与规划设计,全程跟进建设进度,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进驻实施管理,积极商请县政府和检察院、法院、司法、教育、卫生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高危人员管控操作流程、管理机制、运行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工作合力。

管控举措破题创新

创新是永恒的动力。镇雄县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在管控举措上破题创新,建立完善了“一区”“一校”“一中心”“一基地”,从根本上管控 “因病”、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治安高危人员。

“一区”破解“因病”不能关押难题。改建镇雄民营365医院作为“公安监管医疗区”,专门收治“因病”不能依法关押的特殊违法犯罪群体。自2017年1月17日建成运行以来,已依法收治各类违法犯罪特殊人员657人(其中涉嫌刑事犯罪149人、强制隔离戒毒298人、行政拘留210人),带回收治外省作案镇雄籍犯罪嫌疑人11人,切实解决了长期以来违法犯罪人员因病不宜羁押、流失社会后继续作案的难题。“一区”运行以来,镇雄县2017年和2018年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34%、26.2%。其中2017年盗窃、抢劫、诈骗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3%、62%和67%,成效十分明显。

“一校”破解违青帮教难题。改建镇雄松林湾学校作为“特殊学校”,收教有轻微违法行为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开办六、七、八三个年级,除开设普通中学全部学科外,增设心理矫治、法制教育等课程,实行全智能监控、封闭式管理,评估结业学生转入普通中学继续学习。目前已收教学生445人次,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同比下降31%。

“一中心”破解重点人员漏管失控难题。与镇雄县建华医院合作,在其位于镇雄县南台街道五谷村垭口组的新院区成立“镇雄县关爱康复中心”,内设“两区一室”(即精神病人治疗区、流浪乞讨人员康复区、醒酒人员治疗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制定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医院内设专职保安人员,处警现场由120专车接送患者,且车上配备监控、约束带、执法记录仪,切实消除执法执勤安全隐患。自2016年10月以来,已送治精神障碍患者798名,流浪乞讨人员236名,醉酒人员255名。

“一基地”破解就业安置难题。采取政府提供场地、企业投资建设的方式,在镇雄县南台街道五谷村垭口组建设“阳光就业安置基地”,远景规划占地600亩,基地产业项目引进纳入全县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并按照“有利于提供就业岗位,有利于学习劳动技能,有利于成功融入社会”的原则,拟解决3000名已判刑监狱拒收人员、社戒和强戒过渡强化期吸毒人员、因贫致罪和劝返回乡前科人员、被指定监视居住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业管控问题。目前基地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安置已判刑监狱拒收人员、吸毒人员、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等特殊人群110名就业。

管控机制破局解困

机制创新是突破工作的保障。镇雄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建设运行合法化、制度流程规范化、管理服务精细化方面入手,在管控机制上破局解困。

建设运行合法化。整个建设运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一区”依据《看守所条例》《禁毒法》《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等法律规定,实现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一校”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设,实现接纳、教育、关爱、挽救孩子的目的;“一中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建设,实现关爱、救治特殊人员的目的。

制度流程规范化。制定出台公安监管场所收押收治工作指导意见及精神病人、流浪人员、醉酒人员管理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分类制作工作流程图,从接警、处警、送医、进入办案程序等逐一明确,一线办案部门按制度办事、按流程操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管理服务精细化。采取医保报销、民政救助、政府兜底的模式,解决救治对象的医疗费用问题;与卫生、教育、强制戒毒所、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等多方协作联动,建立对接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完善病情评估会商、入院出院等制度,并组织开展了4次应急处置演练,保障各项工作安全、常态运行。

审核:彭念敏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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