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9-03-28 09:48◆刘建忠
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去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结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群众看平安,首先看治安”,社会治安状况是影响群众安全感最直接的因素,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是其中最为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突出重点,打早打小,标本兼治,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要彻底摧毁黑恶势力再生基础,还需要长期做好艰苦卓绝斗争的准备,还需要乘胜追击、继续施以重拳。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要健全工作机制,坚持综合治理,推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明工作纪律,加大宣传引导,严肃考评问责,壮大基层组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众志成城,万众一心,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加快建设一个更加平安、稳定、和谐的昭通。
扫黑除恶,离不开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我们要多措并举,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平台向广大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更要做好对举报线索者的保护与奖励工作。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不下猛药,难治“沉疴”。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我们就必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民心工程”抓得实之又实,作为“长期工程”抓得严之又严。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扫黑除恶”虽然与过去的“打黑除恶”只有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组织、重协调,统筹好力量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久战,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