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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系列评论】没有和谐稳定就没有全面小康

 2019-03-20 16:26  来源:昭通新闻网


申正勇 

2020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那时,即便经济指标达标了,假如大街小巷盗抢突出,乡村寨子“村霸”横行,医院学校恃强凌弱,行业市场欺行霸市,甚至还有“地下执法队”“民间法庭”等乱象,这样的社会算不算“全面小康”呢?当然不算!没有和谐稳定哪来全面小康?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贫穷落后的国家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逐步富裕起来,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不和谐的问题,社会各领域的重大风险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这不仅严重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使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现实矛盾更加突出和棘手。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代决胜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一招”。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再宏伟的蓝图都难以落地,再美好的梦想都会支离破碎,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化为泡影。为此,必须高度警惕,始终牢记和谐稳定是“基本盘”的道理,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信心和决心、智慧和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部署上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原则,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精准打击,如期实现“一年打击遏制,二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既定目标,把黑恶势力和各种乱象消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途中,让万千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与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审核:彭念敏   责任编辑:彭念敏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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