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云南网
2019-02-28 10:592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省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严控质量和安全,每个县城集中安置点建设一个村史馆,已建成的县城集中安置点需要补建村史馆。
云南省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郭金华介绍,关于严控质量和安全,《通知》要求严把选址、规划、施工、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排查和执纪问责,定期对已建、在建、新建项目开展质量和安全拉网式排查,确保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和“放心房”;要求压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政府“点长”和施工企业“点长”职责;要求切实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控,认真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强化建筑材料质量控制,加强施工阶段质量监管,严格工程竣工验收;要求成立工程质量维护修理队,建立社区、物业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协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检查维修,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免费维修。
关于建设村史馆,要求每个县城集中安置点建设一个村史馆,同步提前做好村史、爱党爱国等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留档;已建成的县城集中安置点,需要补建村史馆。同时要求各地明确村史馆管理责任主体,制定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讲村史、传村风和弘扬优秀文化、展现传统美德等活动。
关于设立公示标牌,要求张贴明白卡,标明户主信息、安置点信息、享受政策情况、脱贫情况等;设立公示牌,在集中安置点设立片长公示牌、楼栋公示牌,标明楼长信息、建设单位和负责人信息等情况;设置项目简介,标明项目情况、建设信息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云南网记者 黎鸿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