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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线索和敦促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2019-02-20 09:34  来源:巧家警方 彝良警方

巧家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线索和敦促违法犯罪
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巧家县公安局白鹤滩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犯罪团伙,刑事拘留胡书兵(胡老兵)、胡书德(胡老七)、胡勇、胡家龙(胡香龙)、周玉权等五人。经查,该犯罪团伙涉嫌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

为及时查清该团伙全部违法犯罪事实,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面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希望广大知情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案件;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将严格保密。

二、敦促该团伙其他涉案违法犯罪人员于2019年3月17日前主动到巧家县公安局白鹤滩分局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违法犯罪人员家属和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三、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窝藏、包庇犯罪分子,转移、销毁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处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870-7445110

联 系 人:张警官 18869558891

高警官 18869592932


巧家县公安局
2019年2月15日



彝良县公安局
关于敦促“2.11”非法拘禁案涉案人员
投案自首的通告


彝良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2019年2月11日,犯罪嫌疑人范某勇(男、角奎镇漆树村人)与雷某洪(男、角奎镇漆树村人)以其亲戚与网友曾某品(男、洛泽河镇人)交友为由,将曾某品强行用车拉到角奎镇漆树村大坪组对曾某品实施殴打,致曾某品严重受伤。目前,涉嫌非法拘禁罪的部分嫌疑人已经被彝良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同时也给在逃人员一个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其它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敦促涉及该案的所有犯罪嫌疑人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在逃人员应当认清形势,打消侥幸心里,迷途知返,争取从宽处理;其亲属、朋友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投案自首,争取得到从宽处理。

2、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及在逃人员家属不得包庇、窝藏涉案在逃人员,不得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不得帮助其逃匿,也不得提供任何资助,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对提供线索和协助抓获涉案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视作用发挥给予一定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彝良警方也正告那些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的亲友,玩火者必自焚,终将会受到严肃追究!对那些拒不投案、继续潜逃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持不懈追捕,予以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投 案 电 话:110

新场派出所:0870-5437121

彝良县公安局
2019年2月18日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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