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乡1492户民房重建全面竣工

 2015-08-26 19:39  来源:

本网讯 (通讯员 锁柱)鲁甸县桃源回族乡党委政府在推进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中坚持打好“两个基础”,做到“四个强化”,全力推进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在民房恢复重建过程中,桃源回族乡坚持打好“两个基础”。一是打好核灾评灾基础,确保核评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程序合法、数字准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公认”原则做好因灾倒损民房核评工作,严把灾评关,累计召开群众会议156场次,核评结果得到了全乡群众的普遍认可,实现了抗震救灾到恢复重建的平稳过渡。二是打好包保联系基础,确保恢复重建对象有人负责,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强化“挂村包组联户”制度,111个村民小组由129名乡村干部职工挂钩联系,实现了包保全覆盖,累计向重建户、加固户发放“八包八保”联系卡6153张,实现家家有人联系、户户有人负责;严格规范“一户一档”资料收集,重建档案实现“五个一”即:有一份核灾评灾申报审批表、一份承诺书、一份协议、一份资金拨付申请表、一份验收记录表。

桃源乡坚持做到“四个强化”。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总指挥、乡长任指挥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的乡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抽调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并下设7个职能组,按时组织召开联席会、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恢复重建工作,为灾后重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制度保障。在严格落实“八包八保”责任制的基础上,每周一次班子会,每旬一次乡村(社区)领导干部联席会,每月一次全乡包保人员联席会,及时有效解决了重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恢复重建工作中,健全完善奖惩制度,明确各村(社区)8月10日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奖1万元,完成修缮加固任务奖5千元,8月10日后完成重建任务的挂村工作组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包保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形成一定的奖惩对比,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强化帮扶保障。针对“五保”“孤儿”等特殊困难重建群众,抽调精干力量进行包保,并鼓励亲朋邻里帮建援建,确无亲朋邻里可帮建援建的,由户主本人向村(社区)“两委”提交帮建委托书,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牵头,充分利用其重建资金,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找施工队帮建,全乡共帮建24户。强化纪律保障。核灾及重建中,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执纪力度,紧盯关键环节,确保廉洁重建、阳光重建。

由于灾评基础扎实过硬,恢复重建措施得力,目前全乡1492户民房重建、4661户民房加固已经全面竣工,通过乡级验收,8963.5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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