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鹤都晚刊
2015-08-10 21:22本网讯 实习记者 王涛 鲁甸“8·03”抗震救灾转入恢复重建阶段,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工作着力点定位在把握资金、质量、干部三个关键环节,明确灾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划定监督“责任区”,实现检查“全覆盖”,建起追责“倒查网”。根据恢复重建工作推进情况,紧紧围绕民房恢复重建、灾民安全温暖过冬、包保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还坚持把干部纪律作风作为推进恢复重建的重要保障,对“八包八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公开通报责任落实不力的6家市级单位、5名包保干部,约谈提醒单位主要领导,并责成单位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