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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一辅警现场罚款收黑钱?警方回应了!

 2019-01-14 15:47  来源:新京报


警方开具罚单和银行卡缴纳记录。图片来源:警方供图

有关“云南省镇雄县辅警收黑钱”的消息近日引发关注,当事人之一成先生1月12日称,其遭遇因违规停车被警方处理,交现金罚款,他质疑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相关负责人昨日(13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辅警并未进行现金罚款,收取现金实为代付,现场罚款均开具罚单和银行卡账单。

成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1月10日中午时分,他和堂弟驾车前往一家商铺购置汽车零件,将车停在朝阳路中段。由于该地段不允许停车,两人在下车后被交警拦住检查,成先生堂弟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被扣下,随后二人被告知因违规停车,需前往国税小区附近的治安亭接受处理。

成先生称,当他们来到交警指定的治安亭时,发现处理的方式是直接向警务人员交纳现金罚款,而且现场还有其他人也在等着交纳罚款,“堂弟交完罚款150元之后,我感觉有点纳闷,交警处理应该开个罚单让我们去交罚款,为什么是用现金处理呢?所以我就拿手机拍了一段视频。”

成先生拍摄的视频显示,在国税小区旁的治安亭内,两名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正在收取现金,其中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在收取违规车主200元现金后找零50元,治安亭旁边还站了许多等候处理的人。

对此,省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相关负责人昨日(1月13日)回应新京报记者表示,为方便人民群众,镇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建设银行合作,在部分治安亭设立POS机,视频中的治安亭就归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管理,以便无法去银行缴款的受罚司机能直接缴纳罚款,所收到的罚款全部转入镇雄县财政局。视频中辅警收取的现金,实为用个人银行卡替受罚司机代付,辅警用自己的银行卡刷卡,所有罚款均开具罚单和银行卡缴纳记录。(新京报记者 倪兆中 实习生 王佳珺)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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