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9-01-07 15:55(通讯员 陈红)1月4日下午,水富个体工商户熊先生来到水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在对其提交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当天,便为熊先生颁发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今年1月1日实施后,水富市核发的首张电子商务营业执照。
《电子商务法》的实施,是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根据该项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通过淘宝、天猫、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以及直播代购等互联网途径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办理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商经营者,可在线上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应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信息。
此前,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因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跨区域性、开放性的特点,一直游离在市场主体登记规范之外,既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难以取得消费者的信任。有了《电子商务法》,今后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商的相关信息找到经营主体,购买电商产品也将更有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持续做好电子商务登记服务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监管工作,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