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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纪委监委 发出节日14个“禁令”

 2019-01-02 09:41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明贵) 元旦、春节将至,12月27日,昭通市纪委监委发出《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14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禁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福利;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等;严禁非正常公务活动或超出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吃请、请吃等违规公款吃喝行为;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无组织纪律观念、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车辆;严禁组织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建立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


昭通新闻网文稿校对:白春菊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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