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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昭通市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责任追究的情况

 2018-12-30 11:13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昭通市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责任追究的情况

近日,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了昭通市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1.威信县5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领取农危改补助2.22万元,涉及4个乡(镇),处理10人

威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范孝波,对4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纳入农危改补助项目、1户补助对象未重建住房就享受农危改补助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范孝波诫勉问责。威信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波,对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项目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高田乡2015年农危改补助项目实施期间,1户农危改补助对象在未重建住房情况下享受农危改补助1.2万元。给予威信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时任高田乡副乡长陶涛诫勉问责。给予高田乡政府整乡推进办公室主任李洪诫勉问责。给予高田乡凤阳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正兴诫勉问责。

三桃乡2015年农危改补助项目实施期间,1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纳入农危改补助项目。给予威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三桃乡原副乡长刘志华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三桃乡扶贫工作站站长陈祥盼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水田镇2015年农危改补助项目实施期间,1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纳入农危改补助项目,兑付农危改补助1.02万元。给予威信县妇女联合会常务副主席、水田镇原人大主席刘茜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水田镇扶贫工作站站长陈林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罗布镇2015年农危改补助项目实施期间,2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纳入农危改补助项目,给予罗布镇人民政府原镇长魏章勇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盐津县2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贷款10万元,涉及2个乡(镇),处理6人

庙坝镇流场村计生宣传员叶德兵,2016年5月被确定为农危改对象,2017年3月提出农危改贷款申请,享受贷款5万元。给予庙坝镇城建所所长马荣兵通报问责。给予流场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杨平通报问责。给予叶德兵通报问责。

中和镇天宁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谢祖秋,2016年1月以修缮子女房屋为由,以个人名义申请农危改贷款,享受贷款5万元。给予中和镇城建所所长左佳强通报问责。给予天宁村委会主任李金友通报问责。给予谢祖秋通报问责。

 

3.巧家县2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领取农危改补助2.1万元,涉及2个乡(镇),处理6人

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杨德刚,对2015年度全县不同程度存在部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享受农危改补助及扶贫项目决策安排上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通报问责。

马树镇为推进昭龙生态经济产业示范带巧家县小河塘村示范点建设,将示范点新建住房户名单直接作为2015年农危改对象名单上报,导致1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纳入农危改补助项目,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2.1万元。给予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马树镇原副镇长郗发登诫勉谈话。给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马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原主任彭子明诫勉谈话。

白鹤滩镇2017年12月为完成县政府下达给本镇农危改修缮加固350户的任务数,从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复制了113户信息上报凑数(其中1户为审计通报的财政供养人员),并打算在实际实施后,再用实际实施农户名册来替换。给予巧家县住房保障局局长高万勇通报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白鹤滩镇副镇长陈华刚通报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白鹤滩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黎安恒通报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鲁甸县9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领取农危改补助8.02万元,涉及4个乡(镇),处理2个单位6人

桃源乡为推进小集镇建设,用农危改指标奖励按期或提前完成的修建户,造成1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对象,责令桃源乡政府向鲁甸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茨院乡葫芦口村“两委”审核把关不严,造成1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对象,经审计整改后,葫芦口村又将该户财政供养人员的妻子作为农危改对象,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1.32万元,给予葫芦口村党总支书记马光恒诫勉问责。

江底镇水塘村“两委”、洗洋塘村“两委”,执行农危改政策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4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对象,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6.7万元,给予水塘村党总支书记蔡晴佳诫勉问责。给予洗洋塘村党总支书记马开永诫勉问责。责令江底镇政府向鲁甸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文屏镇审核把关不严,造成3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补助对象。给予文屏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马玉松诫勉问责。给予文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昌武通报问责。桃源乡箐门小学教师刘荣华身为财政供养人员,2015年以住房条件差无能力自行改造为由,向文屏镇联合村委会申请农危改项目,成为农危改对象,给予其通报问责。

  

5.昭阳区51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领取农危改补助79.67万元,涉及9个乡(镇、街道),处理3个单位33人

昭阳区住建局抗震办副主任李斌,在昭阳区农危改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不力、审批不严,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时任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童成普作为分管领导,指导不力、审批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绥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时任昭阳区副区长邹云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问责。责令昭阳区委向昭通市委作出书面检查,昭阳区政府向昭通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布嘎乡在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2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补助对象。给予布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添翼通报问责。给予布嘎乡分管农危改工作的副乡长、时任青岗岭乡分管农危改工作副乡长马敏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布嘎乡危改办主任藏尔祥通报问责,责令其向布嘎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布嘎村党总支书记阮金省、布嘎村委会主任马开雍、白石村党总支书记马敏跃、白石村委会主任丁文献通报问责。

苏甲乡在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1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补助对象。责令苏甲乡扶贫办主任、时任乡扶贫办副主任王强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时任农危改负责人范怀荣作出书面检查。

青岗岭乡在2015年、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3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补助对象。大营村党总支书记马关彦利用职务之便在低保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并虚报冒领2015年农危改补助资金2.02万元,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大营村党总支副书记、时任大营村委会主任撒艳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大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时任大营村委会副主任李才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青岗岭乡农危改办原负责人李治通报问责。

靖安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在上报名单时将财政供养人员名字错录为农危改补助对象。给予靖安镇扶贫办工作站站长郑明银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靖安镇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马明华诫勉谈话。

旧圃镇在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2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补助对象。责令旧圃镇副镇长陈康金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镇妇联专职副主席、原农危改负责人赵声连提醒谈话。给予三善堂村党总支书记,时任三善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范啟荣通报问责。

洒渔镇在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28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补助对象。给予龙泉街道办宣传委员、原分管副镇长黄必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洒渔镇党委书记、原镇长崔汝山通报、诫勉问责,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给予镇林管站站长、镇扶贫办原主任温林灿诫勉问责。

永丰镇在2015年、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6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补助对象;同时,在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间,辖区内“两违”现象突出,造成失管失控,相关领导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永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祖守云在担任镇抗震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24户群众获得农危改指标及补助资金,收受贿赂人民币3.9万元;违规为其岳父获得农危改补助资金1万元;利用职权为10户群众违章修建房屋提供帮助,违规收受贿赂人民币2.8万元,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免去时任永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开锋镇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永丰镇分管城管办副镇长黄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绿荫社区居委会主任黄劲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苏家院镇在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4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补助对象。给予昭阳区卫计局局长,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清煊提醒谈话。给予靖安镇党委副书记、苏家院镇原副镇长袁永坤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苏家院镇危改办主任藏庆荣诫勉谈话。

凤凰街道办事处在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5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农危改补助对象。给予凤凰街道办事处检查问责。给予分管农危改工作的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马永前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凤凰街道办工作人员、时任街道危改办负责人陈礼权作出书面检查。

【即时跟评】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一竿子插到底

云季平

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公开通报了昭通市近70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被追究的典型问题,21个乡(镇)61人被处理。这些违规违纪行为严重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影响了我省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相关责任人被查处大快人心,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向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亮剑,斩断伸向济困款物“黑手”的决心和行动。认真分析不难发现,问题的背后,都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这些被处理的党员干部,有的在脱贫攻坚一线懒散松懈,消极应对;有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失职失责问题突出;有的责任意识严重缺乏,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变成只是走走过场,做做样子;有的明知自己不符合条件,仍存侥幸心理顶风违纪;有的弄虚作假,偷梁换柱,堂而皇之瓜分“唐僧肉”。这些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破坏脱贫攻坚工作实效,阻碍了脱贫攻坚进程。

由此而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只打“闪电战”,更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要想打赢这场以监督执纪问责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一轮攻坚战,就要聚焦主要矛盾,从群众反映的最强烈最突出问题抓起,持续紧盯扶贫民生领域;要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用群众的评判“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要用最强有力的方式,精准核查研判、精准执纪执法,发挥巡视巡察的监督利剑作用,以纪委监委的“手术刀”纠正偏差、匡正风气,用问责利器压实政治责任。

根治作风顽疾,决不能只是刮刮风,雨过地皮湿。只有深挖细查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发力,靶向治疗,才能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地不变形、不走样。只有一竿子插到底,绝不留余地,不留后患,没有下不为例,将板子打实,疼到心里,才会有震慑力,让顶风违纪者、仍不收敛者知敬畏,长记性,将作风转变转化为内心的自觉行动。(云南日报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云季轩)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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