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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政府发文:要求做好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2018-12-16 09:20  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年7月26日,《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10月1日起施行。昭通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在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基础上,开展自查总结,并积极向市人民政府汇报。12月11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贯彻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好《条例》规定,推动全市公路路政事业发展。

《通知》指出,《条例》的实施对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规范公路路政执法服务,促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从依法治市、有效履行政府职能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理解条例的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要求,建立健全贯彻落实机制,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条款、贯彻实施等内容,通过媒体、培训、集中学习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组织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条例,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通知》明确了全市各级交通、路政部门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力度,建立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路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交通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涉路经营者要牢固树立爱路护路理念和法治理念,积极开展《条例》专题培训,教育引导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将强化对下级政府、行业内部贯彻实施的督查检查,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昭通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武晟华)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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