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春城晚报记者 申时勋
2018-12-12 09:54(春城晚报记者 申时勋) 12月11日,昭通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就近年来昭通发生的6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发生在身边的6起典型案例,有的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台上一个样,台下一个样,当面一个样,背后一个样,是典型的“两面派”“两面人”。有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纵容亲属和子女捞取钱财,搞家族式腐败,甚至对抗组织调查,性质极其恶劣,令人十分震惊,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有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有的收受贿赂、挪用公款,前腐后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有的执法犯法、以权压法、贪赃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危害极其巨大。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为,用身边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天的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各县,全市20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
以下是此次大会通报的部分案例:
昭通市威信县原县委书记杨家伟
2018年7月,昭通市威信县原县委书记杨家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家伟在担任威信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多次帮助他人中标工程项目,为亲属承揽工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参与分红,收受财物共计300万元;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房产。在引进某公司过程中,杨家伟不深入调查研究,不经集体决策,跟踪监督不力,导致财政资金面临损失风险。
2018年1月至7月,在组织对其开展初核期间,杨家伟多次与其弟杨某串供,意图隐瞒杨某等人实际承建某工程项目,并约定其参与利润分配的事实,对抗组织审查。
经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杨家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昭通市交投公司原董事长李升翔
2017年6月,昭通市交投公司董事长李升翔落马,2018年6月被“双开”,三个月后,其助手陈平(时任该公司总经理)被查。
李升翔在市纪委对其问题核查的过程中,与其妻何某某等人相互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掩盖违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在对其修建豪宅出售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时,多次对相关事项作虚假说明和陈述,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市委“6.25”专案组对市交投公司展开调查期间,陈平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在组织对其采取措施前还多次收受下属公司承包商及部分工程项目负责人送的礼金、礼品及加油卡。
2012年4月,李升翔未经请示,擅自决定昭通市交投公司增资扩股和收购股东股权事项。陈平在担任市交投公司总经理期间,同样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在未向市国资委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公司出资收购他人债权,给企业发展造成严重隐患;多次违反议事规则,用小圈子意见代替集体研究结果,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李升翔与蒋某某、李某兰共同修建房屋后,以1612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兰,并将市交投公司公款1000万元借给李某兰用于偿还房款;李某兰承包经营小贷公司期间,李升翔作为交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和小贷公司董事长,不负责任,疏于管理,严重失职,导致交投公司损失340.46万元。
2011至2017年,李升翔先后7次收受下属公司拜年费7万元,在下属公司报销其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习费用4万元,两次收受李某兰2万元;纵容、默许其子李某某在其管辖的建设工程项目从事经营活动,获利182.19万元。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一个月之间,李升翔通过安排工程中标参与分红的方式收受财物410万元;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又在发包下属公司项目过程中收受40万元。
2017年12月,经中共昭通市委批准,李升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2月将其逮捕。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昭通威信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万赟
2018年1月,昭通市纪委监委收到万赟涉嫌收受赌场“安全股”、收受赌博游戏室保护费、包养情妇、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线索。随后,万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
万赟在担任威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扎西派出所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借其堂妹婚礼,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收受礼金9.6万余元;违反生活纪律,与一张姓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法律法规,私自将4发“六四式”手枪子弹藏匿家中;长期套用其他车辆牌照。
调查发现,万赟、陈文才(副所长)、李群强长期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和以季华东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便利压案不查,并为季华东等人逃避刑事追究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保护费等财物192.62万元。
2018年7月,万赟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李群强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陈文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均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昭通市交通局原局长张朝东
2016年底,张朝东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7年7月,昭通市纪委对张朝东违纪问题进行党政纪立案审查。
经查,2009至2014年,张朝东利用其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情妇华某某联合运作,通过出面打招呼、为企业承揽工程、帮助企业中标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合计人民币2486万余元(其中张朝东受贿财物合计人民币1298万余元,其情妇华某某受贿赂财物合计高达人民币1188万余元)。
其间,张朝东接受某企业提供的一辆斯巴鲁轿车供其在昆明使用;安排某企业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支付购房尾款21.43万元;收受某公司价值3万余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安排情人华某某到某公司上班,在华某某并未实际上班的情况下,该公司仍然支付华某某18.4万元“工资”。
张朝东在与其妻吴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与华某某发展为情人关系共同腐败,二人长期保持非正当性关系,并婚外生育有两个孩子。张朝东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与华某某均以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昭通市民宗局原局长童成清
2018年4月,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对童成清和工作人员张智分别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和政务立案调查,同时对两人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童成清在担任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调研员期间,违规将市民宗局代收捐赠款40万元和民族机动资金30万元用于购买和使用超标车,违反有关规定在社会团体兼职,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挪用管理的布展资金170万元,除供其子女使用外,还借贷给私营企业进行营利活动,从中谋取个人利益。
在童成清违纪违法案中,市民宗局驾驶员兼出纳张智不仅为童成清违规购买和使用超标车忙前忙后,还为童成清及其亲友挪用公款出谋划策,积极奔走,并且利用工作便利挪用资金340万元,以谋取个人私利。
因涉嫌违纪违法,童成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停发退休待遇;张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昭通市农投公司原总经理徐克平
2018年6月,经云南省纪委监委批准,徐克平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交由昭通市纪委监委办理。
经查,徐克平任云南农垦昭通农投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期间,在未经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的前提下,没有认真审核相关合作社或公司资质、实力及履约能力,先后与29家合作社或公司签订了苹果采购合同,其中有多家空壳公司。在明知多家合作社或公司不能继续履约的情况下,依然签订补充协议向相关企业收购苹果,致使昭通农投公司预付款或定金640余万元至今不能收回,损害果农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同时,徐克平在明知某合作社是借用资质的空壳合作社的情况下,继续与其签订了苹果采购合同,并在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未签字的情况下安排拨付预付款918万元给该合作社,导致130余万元预付款至今不能收回,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徐克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