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2018-11-30 10:42德宏:
芒市江东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站长杨洪平被处分
经查,芒市江东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杨洪平在2013年10月10日至2017年11月20日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将银行预留的财务印鉴交由乡农经站出纳文云春(已被“双开”)一人保管和使用,同时未认真履行站长职责,没有不定期同银行核对账目,致使文云春自2014年7月至2017年9月共挪用农经站开户银行两个对公账户内的资金550.4864万元人民币,造成实际损失488.9204万元人民币,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经芒市纪委二届第67次常委会议研究,报芒市委二届第48次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杨洪平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离不开“信任”二字,但“信任”不能变为人情,绝对不能被滥用。党规党纪不能被束之高阁,规章制度更不能沦为一纸空文。部分领导干部无原则的“信任”,用“信任”代替监管,感情用事,让一些善于伪装的干部背离初心,在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严是爱、松是害,严管才是厚爱。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护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净化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使广大党员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责、行有所止。
临沧:
沧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白志华被处分
经查,2011年7月至2018年6月,沧源县司法局公证处工作人员在收取公证事项等费用过程中,将资金存入个人账户,长期未足额列入司法局财务会计账内管理,私设“小金库”,并将部分“小金库”资金长期借与他人,严重违反了相关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华芸作为县司法局公正处主任,负有主要责任,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免去华芸县司法局公证处主任职务、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县司法局公证处原主任杨思聪(已退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白志华作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纪法观念淡薄,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下属单位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失职失责,对公证处发生的私设“小金库”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白志华诫勉谈话、全县通报批评的问责,并责令白志华向县委、县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执纪者说】
以上问题反映了一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基层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对“小金库”认识不到位,纪律意识淡薄,侥幸思想突出,顶风违纪,影响非常恶劣。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法意识,深刻认识到私设“小金库”的严重危害性,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千万不要让“小金库”成为党员干部的“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纪违法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普洱:
江城县宝藏镇龙马村石头寨组
组长付某某被处分
经查,江城县宝藏镇龙马村石头寨组组长付某某,分别于2017年5月和2017年7月在宝藏镇龙马村石头寨组大箐地和刮风寨地滥伐林木,滥伐林木株树共1367株,树种为其它阔叶,滥伐林木活立木蓄积共154.43立方米,滥伐林木面积共2.3公顷(34.5亩)。
查明事实后,经江城县宝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县纪委同意,给予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对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采伐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非法采伐林木。
农村党员干部是党委政府在基层形象的代言人,一举一动彰显国家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力度,关系人民对党委政府公信力的认可度,以身试纪试法者,决不姑息,严惩不怠。付某某身为中共党员,滥伐林木,知法犯法,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作为一名基层的共产党员,要通过多形式学习党章、党规及各种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与此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昭通:
巧家县崇溪镇马洪村原党总支书记
兼村委会主任康绍成被处分
经查,2011年至2016年,巧家县崇溪镇马洪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康绍成打着“小算盘”,违规套取269118元低保资金,以为用于公路建设、发放村民务工补贴、缴纳养老保险等就“万事大吉”,并截留17162.41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以为无人知晓。“暗箱操作”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为其二叔康发远违规申报低保资金10373元。“移花接木”违规调整扶贫项目原料用途,将“爱心水窖”项目水泥29.25吨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017年12月,康绍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2018年3月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进行了通报。
【执纪者说】
作为村级“一把手”,要切实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本该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用好手中的权力为全村群众谋幸福,当好全村干部和党员的表率,对这种胆敢向扶贫资金伸“黑手”、思想上打“小算盘”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才能保证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确保基层风清气正。
丽江:
永胜县仁和镇高寨村党总支书记
兼村委会主任刘学品被处分
经查,刘学品在筛选确定本村五保、低保供养人员时,暗箱操作,瞒天过海,私自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五户亲属列为供养对象,其5户亲属共6人累计违规领取优抚补助金37663元,其中:刘学品的大叔练和喜违规领取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五保”定补10556元,刘学品的表叔刘昌云违规领取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农村低保金6808元,刘学品的妹夫熊端富违规领取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五保”定补8148元,刘学品的小姨子练和进违规领取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农村低保金6808元,刘学品母亲陶兴文违规领取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农村低保2175元,刘学品妹夫胡顺荣违规领取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农村低保金3168元。
2018年6月,刘学品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办,严肃惩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将此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重要方式,拉下脸,瞪大眼,握紧党纪国法“利剑”,决不让“蝇贪”损害群众利益,“蚁腐”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文山:
原富宁县总工会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韦云祥被处分
“我身为党员干部,放松底线要求,种下贪念的祸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不可收拾的残局,现在想起为时已晚。”原富宁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韦云祥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经审查,原富宁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韦云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被判处刑罚。2018年10月12日,富宁县纪委给予韦云祥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常言道:“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韦云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目无法纪,被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该案再次警示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心存敬畏,让“铁的纪律”深深烙在每个人的脑海中,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远离腐化堕落的“悬崖之门”。
西双版纳:
勐海县打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副主任王志刚被处分
2018年7月12日,勐海县打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志刚,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被道路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2018年11月5日,经县纪委批准,打洛镇党委给予王志刚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该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王志刚却无视法律法规,饮酒驾车,他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王志刚被开除党籍,实属咎由自取,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