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日报
2018-11-26 15:1411 月 24 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书记陈豪主持学习时强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条例》彰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不断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作专题辅导。他紧密联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和工作实际,对《条例》修订的目的意义、总体考虑、主要内容作了深入讲解。他指出,新修订的《条例》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条例》、严守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陈豪在学习总结时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坚定决心,对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新修订的《条例》,是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充分彰显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我们要深刻领会、精准把握。他强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紧紧抓住政治纪律这个根本,把忠诚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做到自觉坚定、言行一致。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要强化法规制度执行,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陈豪指出,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各级党委(党组)要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要用好巡视利剑,形成有力震慑;要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云南日报记者 田静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