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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工作

 2016-01-04 22:48  来源:

本网讯 (通讯员 闫科任 刘俊) 日前,巧家县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改革涉及巧家县16个乡镇和所有机关事业单位12000余人。

该县要求各乡镇和单位牢牢围绕“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目标,准确掌握“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的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5个原则,抓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资金安全、切实落实责任、统筹各项改革和注重动态督查和问题研究”6项措施,竭力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该县各乡镇和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成员开展具体工作的格局,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业务指导,抓实业务培训,迅速处置问题,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认真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入库工作,严格按照时限、准确无误上报信息和材料;加强人事管理制度、财政政策方面的协调衔接,减少政策摩擦,确保新制度正常运转;按照中央“六个统一”的要求,抓好政策及经办落实,确保资金筹措到位。同时,各乡镇和单位召开职工大会,及时、准确、全面传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充分发挥现代新闻媒体、媒介的舆论引导作用,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政策,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理解、积极参与,支持改革。

据了解,这次改革以2014年10月1日为起止时间点,基本养老金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间逐步过渡”(“老、中、新”划分:“老人”指2014年10月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中间人员”指2014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新人”指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其中老人老办法仅改变原有发放渠道;新人新办法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三部分组成;中间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四部分组成。对中间人员设立十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待遇少于老办法的,按照老办法待遇标准进行发放;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部分按十年过渡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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