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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3万元征地补偿款迷倒4只“苍蝇”

 2016-11-07 08:37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明贵) 为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发挥案件查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日前,昭阳区纪委查处了苏甲乡苏甲村一窝“苍蝇”,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苏甲乡苏甲村杨永某(案发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杨凤某、陈庭某(案发时任村党总支副书记),李仁某(案发时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6月,苏甲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杨永某伙同苏甲村党总支副书记杨凤某、陈庭某和苏甲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李仁某共同商议,编造虚假的土地补偿协议,采取欺骗手段,冒领苏甲乡示范小学修建厕所征地过程中的土地补偿款3.2万元进行私分,其中杨永某、李仁某分别分得20000元、6000元,杨凤某、陈庭某各分得3000元。今年3月 23日,杨永某接到区纪委调查组的谈话通知后,迅速召集其他3人在家开会商议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

日前,昭阳区纪委给予杨永某开除党籍的处分,给予李仁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给予杨凤某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予陈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3.2万元全部予以收缴。同时,4人均被清退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通过这一典型案例,昭阳区纪委要求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党委、纪委要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照这起典型案件找准自身在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和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将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传导到农村基层,让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心存敬畏、规范用权、廉洁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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