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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 11:33记者从11月25日召开的云南全省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1月1日起,云南省将全面启动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昨天@昭通日报 微信发布了《便民,昭通人今后去16个省市就医可直接结算啦!》,这意味着昭通小伙们明年开始去16省市就医,新农合和城镇医保不再区别对待!
据了解,今年8月8日,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通过整合,不再区分城乡户籍,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医疗待遇,符合转诊转院到省级医院就医的报销60%;在州市以下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60%—90%;门诊慢性病报销60%;门诊特殊病报销70%;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参保人员待遇不公的问题日益突出。医保制度的碎片化,还带来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和不合理负担。据介绍,从地方实践看,各地在实践中采取“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思路,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显著增强,特别是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水平与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同时,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 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参保登记、基金征缴、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一体化管理服务,避免了重复投入、多头建设,减少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有利于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作用。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整合两种医保制度。该政策的落实也意味着民众就医报销将不分城里和农村。据人社部10月8日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兵团在内的20省份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