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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1 14:36昭通新闻网讯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明贵 通讯员 王仁群) 昭阳区太平办事处永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王某东非法占用土地25.84亩、介绍贿赂25000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镇雄县盐源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邹某仁制作虚假名册,贪污40000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对1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通报,为脱贫攻坚工作“消毒”防疫。
自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合力攻坚,以“干部脱皮、群众脱贫”的勇气和担当精神在全市掀起了脱贫攻坚热潮,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扶贫资金的投入不断加大,贫困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关心的同时,部分地方扶贫资金也成为一些“硕鼠”“贪蝇”蚕食的对象。为此,市纪委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重拳出击,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今年以来,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1个,针对问题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138人,组织调整3人;问责单位15个,问责有关人员184人;立案15件,处理15人。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今年7月,市纪委制定了《全市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以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相关责任领导视情节给予严肃问责。在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中,发现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制度规划不健全;昭阳区、鲁甸县、永善县、巧家县、威信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推进迟缓;昭阳区、镇雄县、彝良县、盐津县、绥江县、水富县扶贫资金统筹落实不到位;巧家县、彝良县、市联席办对驻村工作队员监管不到位。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全部列出了整改清单,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目前,大关县通报问责11人,诫勉谈话问责13人;镇雄县问责24人,约谈18人;鲁甸县集中约谈2个县直部门7个乡镇;水富县约谈11人……各县区结合实际相继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形成市县两级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为脱贫攻坚筑起了“防火墙”,在严惩违纪者的同时,强化通报曝光,使执纪审查的震慑效应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