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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2 15:00昭通新闻网讯(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念敏 通讯员 胡若楠)自今日(9月21日)起,按照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昭通将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尤其是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昭通各收费站将对“双排”车辆进行管控、劝返,对不听劝返的,将被处罚。
2016年8月19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布,决定于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当日,还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办公路〔2016〕109号《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时废止2000年4月1日起实施的原规定。新规的实施,将对运输环境和以往发生很大的变化。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要求,保障公路设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9月21日,昭通市交通运输局、云南省昭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水昭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昭通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昭通管理处、云南大昭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麻昭管理处联合在昭通收费站举行治理超限超载启动仪式。
据悉,昭通将对超限运输的车辆实行“一超四罚”的管理原则,四罚包括企业(承运单位)、承运人(驾驶员)、货主、车主。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交警部门负责引导;路政部门负责监督,解除违规行为;公路运营单位负责对“双排”车辆、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实行劝返、报告制度。
在新规实施前,昭通高速路政大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并对新规相关知识进行业务考试,让大队每位干部职工对新的治超法规有了进一步的熟知及应用。治理超限超载启动仪式结束后,昭通高速路政大队路政员进入昭通大型货运停车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新规的宣讲,同时按照新规启动了大件运输的跨省办理许可业务。
注:“双排车”是指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或者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的车辆运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