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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14:13为深入贯彻实施昭通市委市政府富民强市“六大战略”,进一步挖掘打造昭通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推广昭通旅游特色,更大范围内提升昭通的知名度、美誉度,昭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现面向全国征集昭通旅游Logo主题形象标识。
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昭通旅游主题形象“磅礴乌蒙﹒神奇昭通”,设计昭通旅游主题形象Logo标识。
二、征集范围
各设计公司或个人。
三、征稿要求
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形象鲜明,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充分体现昭通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视觉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Logo标识图案适合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四、奖项及奖金设立
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5件入围作品,从中评选一件作品作为昭通旅游形象标识,并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其它4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1份。
五、投稿日期及投稿方式
(一)投稿日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日(以戳记和投寄日期为准)。
(二)投稿方式:
1、电子邮箱:ztlylogo@163.com(标题栏请注明:昭通旅游logo标识征集),联系电话:0870-3187113。 。
2、邮寄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官坝路昭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中心(信封请注明:昭通旅游Logo标识征集),联系电话:0870-3187113。
六、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后,主办方首先组织评审组对全部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对通过初评进入复选的作品再进行网络投票评选和专家评定(分值以专家评审占70%,网络投票占30%的比例确定得分),以最高分排名选出获选作品。
七、有关事宜
(一)投稿人需同时提供昭通旅游Logo标识参选作品的彩色书面稿件和电子版;
(二)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各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且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事宜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
(四)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对录用者主办方将另行通知,参选信息也将同步公布在昭通旅游网(www.ztta.gov.cn)和《行旅昭通》微信公众号。
(五)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自理。
(六)各投稿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本通告解释权归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