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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将于10月1日前全面启动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

 2016-08-17 17:26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石啟勇 实习生 吴永毅)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工作,8月16日,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龙进出席会议。

目前,昭通通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投资328万元,建成了昭通市机动车排放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拟申报机构与该公司达成协议,昭通通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保本微利的原则与各检验机构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条件下,签订了有偿使用协议。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区共登记注册有19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记者在会上获悉,全市检验收费标准为:采用简易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的轻微汽车(总质量小于3.5吨)按70元每车次的标准进行收费、中型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3.5吨,小于10吨)的按80元每车次的标准进行收费、大型汽车(大于或等于10吨)的按90元每车次标准进行收费,对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减半收取。

会议要求,要做好、做细、做实相关工作,杜绝执法不标准、主体不明确等现象发生。要充分认识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控制污染源头;要推动机动车排放工作,确保检验工作有序开展;要形成完善的统一工作方案。既要降低成本,规范服务,又要符合实际;要严格落实排放检验质量的保证措施;要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要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建立举报和奖励制度。环保工作要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继续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的领导和服务保障。要加强服务保障、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培训、加强宣传引导。

会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永没有终点。环保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机动车氮氧化物的排放必须降低。

会议要求,8月底前要完成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同步启动市级各媒体、各平台宣传发动工作。9月底前完成选取前期工作较好的县区开展试点工作。10月1日前全面启动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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