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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5 17:30昭通新闻网讯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明贵)为加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宣传贯彻力度,营造昭通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推动《问责条例》贯彻落实,日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纪委、宣传部及全市各级新闻单位切实将《问责条例》宣传纳入下半年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宣传报道。
《实施意见》要求,要通过对《问责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促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以《问责条例》为行动指南,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广泛宣传报道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情况,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热潮。
要深入宣传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广泛报道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报道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联系实际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抓住典型问题严肃问责,以问责监督促责任落实的做法、措施和成效的情况,同时,要抓好重点稿件转发转播、网络宣传和专题宣传等。
从现在开始,市级三家主流媒体要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主题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情况进行深入广泛报道;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问责条例》的“学、思、践、悟”上的情况进行深入广泛报道;组织安排人员对《问责条例》进行深入解读;组织刊发各单位党员学习体会、交流研讨文章;对全市围绕《问责条例》主题开展的宣传活动、主题教育活动进行深入广泛报道。
各县区纪委、宣传部及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问责条例》宣传报道,市纪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认真组织策划,确保实效。各新闻单位要及时制定详细的宣传报道实施计划,迅速推进工作开展,要通过消息报道、工作交流、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出广大党员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行,迅速形成宣传规模声势。
各县区宣传部、各新闻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精神及宣传重点,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强媒体间、部门间的联动、互动,增强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形成全市积极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