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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31 09:54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黄相维) 2016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个中心”,不断压实党委主体、纪委监督“两个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维护党规党纪。对3个市直部门开展第一轮专项巡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74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17条;加强对“九个严禁”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问题线索12件;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停止交流任用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的干部6名;强化会风会纪问题专项整治,通报缺席有关会议的单位5家,问责干部9名;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个、处理2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件8人;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167名新提拔和交流使用的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监督更加有效。
实践“四种形态”。出台《昭通市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受理信访举报1009件次,谈话函询216件,初核245件,了结197件,立案110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2件、乡科级11件;处分违纪人员12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20人;分别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6人、47人、60人、13人;及时为72名举报失实的干部澄清事实,查处并通报诬告陷害干部的违纪案件1起;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82件,纪律审查134件,查结84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问责处理2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1起;“五级联动”受理群众诉求10616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0581件,办结率98.82%,群众满意率达94.47%;“政风行风热线”上线19期,办结群众利益诉求问题82个,执纪更加科学。
强化责任担当。在市级媒体通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对考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4名。牵头成立市委考核问责工作组,对全市脱贫攻坚、交通先行、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教育兴昭、生态文明“六大战略”推进情况进行执纪问责。组织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五网”建设、驻村扶贫队员等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查处市直部门领导违反驻村扶贫纪律案件1起。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查处问责不作为、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44名。问责单位12个、领导干部16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5人、乡科级干部78人,追责更加严厉。
加强自身建设。完成县乡纪委换届,县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稳步推进,与村级换届同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14名;选派35名干部到中纪委“一院两中心”培训,组织438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在省纪检监察学院综合培训;出台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组织首批10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初核2件,立案2件,函询3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2人、问责3人,队伍更加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