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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纪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7-29 09:32  来源:来源:昭通市纪委

据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昭通市纪委通报了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威信县农业局原副局长毕承帅、“中低改”办负责人赵义贪污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毕承帅、赵义采取虚列支出等手段多次骗取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项目专项资金254800元、以单位名义收取“中低改”项目工程管理费468000元,均存入毕承帅私人账户,其中毕承帅分得145000元、赵义分得220000元。毕承帅、赵义被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盐津县柿子镇岔河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张举恒吃拿卡要等问题。2006年至2016年,张举恒在恢复重建、农村低保、安居工程等工作中,吃拿卡要,收受村民现金10900元;参与滥发电话补助费、加班补助费,个人分得16000元;参与违规处理集体资金,个人获益3000元。张举恒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大关县沿河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照源等4人优亲厚友等问题。2006年至2015年,黄照源以其嫂子之名骗取地震民房恢复重建指标套领各类补助资金43725元,违规为其母和儿子获取低保金16320元,未按要求清理违规享受低保对象,直至案发时仍有5名村干部的配偶、子女或父母占用低保指标;村党总支委员黄国强以妻子之名骗取地震民房恢复重建指标套领各类补助资金43725元,违规为其子获取低保金2526元;村计生宣传员叶显明以妻子之名骗取地震民房恢复重建指标套领各类补助资金44850元,违规为3名家人获取低保金12820元;村计生宣传员杨钦田以妻子之名骗取地震民房恢复重建指标套领各类补助资金36575元,违规为妻子获取低保金3338元,违规出具虚假证明帮助他人落户。黄照源、黄国强、叶显明、杨钦田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永善县码口镇利其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顾文平贪污等问题。2008年至2013年,顾文平侵吞“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村民计生保证金、村组干部绩效工资等42284.18元;在农村危房改造、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消除茅草房项目和办理村民落户过程中,多次收受好处费41100元;非法占有村组干部补贴和群众补助资金6122元。顾文平被开除党籍处分。

5.绥江县新滩镇石龙村原村委会副主任黄德全为亲属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0年至2015年,黄德全将父母、妻子、女儿、侄子等7名亲属纳入低保,违规享受保金28380元。黄德全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6.水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杨秀强滥用职权等问题。2014年,杨秀强利用职务之便,对本应罚款和记分的中型以上载货汽车的违章行为作不记分处理1786车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万元。杨秀强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正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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