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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09:37昭通新闻网讯 (记者 李丽娟) 7月26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座谈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陆维智出席并主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相关成员参加。
会议指出,通过座谈交流的方式,强化学习、领会要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流经验、发现问题,研究部署抓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的思路、办法和措施,确保实践“四种形态”取得良好效应,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研判形势,全面理解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要强化学深悟透,全面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在思想认识上,要避免“三个误区”,防止“反腐力度减弱”的“误判”、防止“反腐压力责任减轻”的“误解”、防止“信访问题线索淡化处置”的“误处”。在精神把握上,要紧抓“四个关键”,党委领导是关键,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纪委推动是关键,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组织领导是关键,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规范运用是关键,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转换。在实践运用上,要注重“五个结合”,要注重 “贯彻精神”和“立足实际”相结合;“发现不足”和“解决问题”相结合;“明确责任”和“倒逼追责”相结合;“严管厚爱”和“治病救人”相结合;“柔性措施”和“刚性手段”相结合。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更加有效实践好、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深化学习、理清思路、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以实践“四种形态”的良好效应,助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为昭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围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11县区纪委书记和市检察院纪检组长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