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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

 2016-07-25 16:13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石啟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到统一组织协调、统一时间安排、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成效评估。7月24日,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市委副书记王忠出席并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联远,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尹朝禹等市领导出席会议。

在听取市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5个部门的发言后,王忠强调,要领会精神,抓好实质;要服从调配,顾全大局;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要严肃纪律,稳妥推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党政廉洁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降低运行成本建成节约型政府的重要途径。要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从严从紧,应改尽改。对于司勤人员的改革要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要无缝对接、保证出行。要依法依规处置车辆。要分级推进,各负其责。要保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必须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参改单位:全市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查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二是明确参改人员范围:全市在编在岗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三是明确参改车辆的范围:除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及其他车辆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取消,借用其他单位或者用其他单位名义购买的车辆,必须立即全部予以清退,对隐瞒不报和未清退车辆的,一但发现,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四是明确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会议强调,司勤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辛勤服务,为保障公务出行付出了心血和汗水,为经济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将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作为我市车改的重中之重,认真加以解决。采用竞聘上岗、转岗安置、开辟新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5个渠道安置司勤人员。市直车改单位对于司勤人员的安置务必于8月中旬全面完成,各县区车改单位务必于8月底前基本完成。同时,建立安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安置进度,确保各项任务如期推进、按时完成。

会议强调,市本级要在8月10日前、县区在8月15日前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上报市车改办;市本级7月31日前要完成涉改车辆封存停驶工作,县级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批准后进行封存停驶,交通补贴发放时间和涉改车辆封存停驶时间同步。市本级力争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县区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对于车改后取消的车辆,第一步要封存停驶,第二步进行鉴定评估,第三步进行公开拍卖,最后将所得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额上缴市财政。企事业单位的车改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和要求适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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