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进行评估

 2016-07-13 17:04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记者 单虹)7月12日,市委书记范华平主持召开《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实施评估论证会,深入研究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市委副书记王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市政协主席熊启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联远,市委常委、昭阳区区委书记江先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尹朝禹等市领导出席会议。

据悉,《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于2012年4月通过云南省政府审批并批准实施,四年来有效指导了我市城市发展与建设。随着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及昭通城市自身的发展,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省域、市域发展背景和发展环境的变化,更加科学有效地指导我市城市发展与建设,将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完成,将为我市下一步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更为详细的指导意见,为高水平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范华平对城市规划编制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明确。范华平指出,在新一轮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要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与法定审批的关系、城市设计过程与现实建设项目审批的关系、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与当前建设项目的关系,处理好国家、省的相关强制性规定与昭通中心城区建设规范制定的关系。

范华平强调,城市规划一定要坚持先策划再规划,对未来目标愿景要有明确定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委托专业队伍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启动城市规划修编工作。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结合我市高原水乡、水网密布、湿地众多等环境特征,进一步突出昭通特色,深入研究好城市定位问题。要按照“重点发展北部、有序发展东西部、严格控制南部”的思路,研究好昭通中心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发展重点;严格划定城市界限,预留永久性基本农田,把山、水、河流、湿地等作为永久保护区,充分考虑城市规划留白的问题;坚持城乡统筹,围绕“一城多片”,处理好中心城区与周边乡(镇)、农村协调发展的关系,科学编制规划;突出昭鲁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支撑,统筹抓好基础设施、电力、通信、水利、交通、市政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各项规划。要强化城市设计,进一步突出城市亮点,打造看得见山、看得见水的城市天际线,加强城市风貌、建筑风格、空间控制、边界划定及城市地标的确定等的规划。要按照“干净、方便、有序、安全、活力”的要求,抓好城市规划建设各项工作。要把昭通放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区一兵一中心”的目标定位上,深入研究昭通与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圈及周边城市的关系,结合市委提出的“六大战略”,抓好城市规划编制;抓紧做好管线管网、河流、水系、湿地,水源、山形地貌普查等前期工作,全面收集资料,为科学严谨抓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做好充分准备。要组织力量,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尽早启动规划修编工作。

随后,与会领导还听取了云南建投集团关于乌蒙水乡项目规划设计情况汇报,范华平等领导围绕突出“水”这一主题、打造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市民活动场所、增加水体和绿地面积等方面,就修改完善项目设计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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