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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9 17:57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方艳 耿聪)国税委托地税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是“营改增”和深化部门合作的重要内容。昭通市国税局与地税局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应急预案,坚持每天通一次电话,每周碰一次头,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就“营改增”工作进行对接,切实关注纳税人反映和动态舆情,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税制转换平稳顺利、税款按时足额缴纳入库。
截止5月31日,昭通市地税系统共办理代征增值税业务320笔,代征增值税173.46万元,代开增值税发票 537 张。其中:代征二手房交易增值税155.73万元,代征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17.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