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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点滴鲜血救助他人,最终却涌泉回报自己

 2016-06-07 18:11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记者 陈忠华 通讯员 秦小钦)日前,昭通市中心血站办公室迎来了一位文质彬彬的报账人,他的名字叫刘兴宽。当工作人员为他办理报销手续时发现,这个并不高大也不魁梧的小伙子,从2007年1月开始,坚持定期献血,到2013年已经献血6次,献血量达1700毫升,2014年由于身体原因延迟献血,本次报账共计报销了35650毫升血液,金额31420元。

31420元,这是昭通市中心血站建站以来无偿献血用血报销的新纪录。经过了解,献血者刘兴宽是云南会泽人,现工作于昭通市鲁甸县茨院乡,从2007年到2013年,每年都在昭通市中心血站到鲁甸县采血时献血,2015年11月因重症急性胰腺炎住进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住院期间共进行7次手术,使用悬浮红细胞110u,血浆1万多毫升,2016年1月28日出院,共计花费医药费68万余元,住院期间所用的血液全部得到报销。刘兴宽说,献血的时候自己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用这么多血,报销这么多钱,只是觉得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用自己的血液帮助他人是一件很令人高兴和自豪的事,这次生病,用了这么多血,才意识到血液资源的珍贵和重要,如果没有许许多多像他一样的无偿献血者捐献的血液,他也不可能从死神的手中捡回这条命,没想到自己过去微不足道的奉献之举,如今能得到几十倍的回报。

捐献点滴鲜血救助他人,最终却涌泉回报自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及《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意见》的规定,献血者无偿献血后享有以下权利:第一,五年内需要用血的可按献血量的3倍免费用血;第二,超过五年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第三,无偿献血满1000毫升以上者,所需用血终身免费;第四,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五年内,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用血,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刘兴宽6年来,累计献血达1700毫升,所以本次所用的356650毫升血液,全部得到报销,报销量是献血量的21倍。

无偿献血,体现的不仅仅是奉献博爱之心,更是利人利己的社会文明进步之举。像刘兴宽一样无私捐献血液的献血者还很多很多,正是他们将自己的仁爱之心播洒,并用自己的热血去浇灌,才让千千万万濒临死亡的生命得以延续,也才能在自己及家人有需要时,收获一片绿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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