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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4 21:58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曹阜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昭通市文物保护实施意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2014年至2015年,昭通市全面组织开展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文物工作者群策群力,创造条件,扎实推进,全面完成了82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每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都做到了有保护标志、有保护人员、有记录档案、有保护范围,文物“四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日前,昭通市人民政府对昭通市文物管理所、水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盐津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昭阳区博物馆、大关县文物管理所、巧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6个先进集体,对陈海燕等1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