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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1 18:54本网讯 (通讯员 曹阜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相关文件精神,防患于未燃,2015年以来,全市文体、消防部门深入开展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工作。一年来,各级文物、消防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一项一策”工作的顺利推进。近日,按照全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市文体局、市消防支队派出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全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
“一项一策”是指对已经公布为国家、省、市、县级的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采取的一项措施,旨在通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提升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避免文物建筑受到火灾的威胁。我市于去年3月起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于今年6月前完成此项工作。
据悉,我市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2处,不可移动文物1148处,其中文物建筑占了很大一部分,其中市级以上文物建筑达44处。做好文物建筑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为了全面检查验收各级开展“一项一策”工作情况,5月23日至27日,市文体局、市消防支队派出两个综合检查组,到威信、彝良、昭阳、鲁甸、盐津对部分文保单位“一项一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同时对其余县的“一项一策”工作进行验收。
通过此次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工作的检查验收,相关文保单位进一步提高了文物建筑安全意识,文物建筑消防工作有了很大的提升。通过检查,全面总结了我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了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下步工作方向,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