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消防“八项便民措施”贴心实惠

 2016-05-29 23:32  来源:

本网讯 (记者 陈忠华 摄影报道)日前,昭通市公安消防支队发布了《关于推行消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八项便民措施的通告》,从6月1 日起,全面简政放权、阳光服务,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服务对象和群众得到贴心的实惠。

集中办理“方便快捷”。消防行政审批事项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的内容。但以前,消防行政审批和服务都没有进入政府政务服务窗口,只能去消防部门办理,群众不方便,也不便于监督权力运行。今年,市公安消防支队主动放权,派出专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消防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并把消防行政审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各县消防大队也同样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消防服务窗口办理,接受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信息公开“阳光操作”。以前的消防服务平台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易于“暗箱运行”。现在,市消防支队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示栏和“便民服务指南”手册,开通微信服务平台,对申报消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要件审查、收件办理、审核流程、办理结果进行公示,对办理事项法定申报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信息提示,在“昭通消防”微信公众平台“一对一”公开消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寄存服务“贴心安全”。消防工程审批等事项,经常要递交大捆大堆的图纸和材料,申报人有时还要往返多次才能备齐。这些材料申报人带在身边不方便不说,有时还会遗失。为方便群众办事,对办理消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法定申报材料要件不全的,由申报人提出申请,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服务窗口可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寄存保管,申报人随时要随时取。

购买服务“让利于民”。以前,申报人要花费大笔金钱提前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备齐图纸审核、电器检测、产品准入验证手续和证明材料,才能交消防部门审核。今年6月起,在办理消防行政审批事项时,取消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一切咨询、检测、准入验证等证明材料;市公安消防支队通过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出资聘请了3家咨询类、4家检测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变申报人“出钱请人”为消防部门主动“出资服务”,协助消防部门对需要开展技术咨询、抽检的单位进行把关,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公信力。仅此一项,可为申报人节约5-10%的成本。

民生工程“绿色通道”。对全市范围内的安居工程、保障房、恢复重建等涉及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保障类工程,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时,由于法定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市公安消防支队可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咨询并将咨询意见函告建设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实行“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安全巡检“防患未燃”。今年2月,昭通消防支队聘请了4家检测机构对321家重点防火单位进行了巡检,发现消防设施完好率只有15%,其中处于瘫痪状态的有14%,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可想象。为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从今年6月起,由市公安消防支队采取购买技术检测服务方式,聘请4家具备二级以上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全市52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开展一次技术巡检,全面掌握其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督促其维护管理,整改隐患。

诚信评级“拒绝不良”。今年将成立昭通市消防协会,对从事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诚信评级;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有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媒体“爆光”,并通报相关部门,将不良信息纳入单位或个人诚信管理体系。

廉洁承诺“严惩不贷”。 昭通消防部门日前通过媒体公布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纪委、市公安消防支队纪委的举报电话,承诺对不廉洁行为“严惩不贷”。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郑重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消防执法过程中,一律不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和消防产品;不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利用消防监督执法权乱收费、乱罚款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拉赞助以及征集广告;不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法增设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条件,不拖延受理和审批时限,做到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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