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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15:29本网讯 (记者 李丽娟) 5月23日, 全市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马晓红,副市长龙进出席,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及市直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认识贯彻执行,始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防治为重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全力整治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深入化解环境矛盾,环境执法水平有效提高,全市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其中,坚持把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完成201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193.35公里,超过下达任务0.31%。2015年污水处理进水量和运营负荷率得到有效提高,期末平均负荷率达到83.04%、污水收集率达到80.41%,总体上满足运行要求。大力推进11县区垃圾填埋场建设和使用管理,努力提升无害化处理率,永善、绥江、鲁甸、盐津四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会议要求,全市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新环保法,以环保部西南督查整改、迎接中央环保督查组督查为契机,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为抓手,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学习,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夯实基础保障,做到持续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生活生产垃圾填埋场、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建设,深入实施“生态文明”战略,确保高位推动环保工作。
会上,龙进就我市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作了汇报,相关成员单位作补充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