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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许可证 擅自经营旅馆业 昭通公安行政拘留5人

 2016-05-15 10:01  来源:来源:昭通警方

 2016年5月10日,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太平派出所在旅馆业管理工作中,查处5起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案件,行政拘留5人。

为进一步严格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太平派出所结合实际对辖区旅馆开展检查工作。5月10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旅社、宾馆、招待所等5家旅馆无公安机关许可证,就擅自经营旅馆业,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取缔,因为直接关系到外游客的住宿安全,旅馆业管理的好坏更是与社会治安的好坏密切相关。经询问,5家旅馆的经营者刘某某(女,回族,44岁,住昭阳区小龙洞乡)、鲁某某(女,汉族,53岁,住昭阳区北闸镇)、王某某(女,汉族,44岁,住昭阳区石渣河)、黄某某(女,汉族,44岁,住昭阳区石渣河)、张某某(男,汉族,57岁,住昭阳区洒渔乡)5人分别如实交代了无证经营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人员刘某某、鲁某某、王某某、黄某某、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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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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