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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16:14本网讯 (记者 李丽娟) 5月4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会召开,省督查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稽查特派员刘晓云等督查组成员参加会议,市县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督查组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文件精神,强调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指出,全省将在今年12月31日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其目的是查清云南省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 “三农”政策提供全面扎实可靠的决策依据。在中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个人和单位均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督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动员,尽快落实好人员,加强协作配合,扎实有序抓好各项工作。
目前,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絮推进,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联远任组长,15家单位为成员的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今年3月底,全市11个县区政府均成立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重点做好抓落实,强化保障;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强化基础,抓好业务三项前期工作。下一步将做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抓好机构、人员、办公地点、经费的“四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实施普查综合试点;扎实做好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认真做好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全面启动普查宣传动员;抓好督查督办,确保普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