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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4 21:10本网讯(通讯员 高顺贤)昭通市国税系统结合“两学一做”,全面开展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在5月1日税制转换日,营改增试点关键性胜利,截止5月1日零点15分,昭通市52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金融业4户、不动产业8户,建筑业14户,生活服务业26户) 开出增值税发票60份(其中: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31份;税务机关办税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13份),发票金额6256788.94元,增值税额195470.51元。至此,标志着昭通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关键性胜利,试点纳税人正常开票目标圆满实现,成功完成前4个关键时间节点任务。
一是践行“两学一做”,加强特定行业辅导。此次“五一”假期正值营改增税制转换的关键期,昭通市国税系统全面贯彻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市局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取消“五一”假日,带领营改增工作组,多次深入昭阳区、鲁甸县、大关县局及房产交易中心,并电话连线巧家、彝良等基层县局,走访房地产、金融企业等营改增行业企业,及时回应基层和纳税人税制转换第一天提出的征管问题和增值税发票填开中遇到的难题,使税制转换首日工作得到平稳过渡。
二是认真落实现场办公,增强工作指导性。在“五一”假期来临前,市局对“五一”期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谋划,及时研究,确定全市基层办公地点,分别成立四个营改增基层办公工作组,由货劳、征管、纳服、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深入基层需求开展现场办公,进一步增强工作指导性。工作组分别针对基层国税在营改增发票需求、税制转换日网络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展开详细解答,协助基层单位做好网络保障排查、服务准备、政策沟通等;并针对企业提出的营改增税负、发票开具、纳税申报流程等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辅导。
三是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确定后续工作重点。针对当前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市局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了营改增后续工作重点,结合“两学一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精神,以税制转换为契机,以营改增后续三个时间节点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确保营改增各个工作时间节点的完成只提前,不推后。
目前,全市国税系统正鼓足干劲,以饱满的精神、过硬的技能迎接即营改增后续税收服务,使营改增这一减负惠民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使试点纳税人享受国家税收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