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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第92次常委会议要求: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扎实推进农民进城入镇

 2016-04-28 16:50  来源:

本网讯 (记者 单虹) 4月27日,市委书记范华平主持召开市委第92次常委会议,审议《昭通市人民政府驻外招商联络处管理办法(审议稿)、《昭通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审议稿)》及《关于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扎实推进农民进城入镇的指导意见(暂行)(送审稿)》等文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市委书记范华平,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大进,市委副书记王忠,市委常委赵海仙、江先奎、陆维智、陈真永、尹朝禹、沈文海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晓红、副市长李春林、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张永前等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听取了《昭通市人民政府驻外招商联络处管理办法(审议稿)、《昭通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审议稿)》相关情况汇报。为深入贯彻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构建招商引资新体系,深化重点区域合作,突出精准招商,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责任和担当,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市形成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切实解决招商引资工作重形式、轻内容,重签约、轻落实,重管理、轻服务以及项目落地难、发展难等问题。今年2月份以来,市政府在充分学习借鉴有关州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昭通实际,起草了“两个办法”,分别征求了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今天提交常委会议的审议稿。

对“两个办法”进行了认真审议后,会议强调,招商引资工作在推动经济跨越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设立驻外招商联络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六大战略”的全面实施,积极“走出去”、“引进来”,派出干部外出锻炼,引进高端人才、好的项目,真正做到招真商、真招商;依靠投资和消费双向拉动,聚集人气,进一步提升昭通实力。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边实践边总结,不断完善、不断规范 “两个办法”,切实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进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会议要求,驻外招商联络处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在做好宣传推介昭通、收集反馈信息、对接联络客商、开展招商活动、促进友好往来、开拓旅游市场等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昭通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防止“口袋党员”现象出现,让流动党员找到家。

会议还就驻外招商联络处的机构、人员设置管理、经费保障等具体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扎实推进农民进城入镇的指导意见(暂行)(送审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抢抓国家、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支持力度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市委“六大战略”部署,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农户生存发展问题,拓展生存空间,奋力闯出跨越发展的新路子,确保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推动全市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实地调研、认真起草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定了指导意见(暂行)。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扎实推进农民进城入镇的指导意见(暂行)(送审稿)》,要求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按照法定程序出台实施。

会议强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农民进城入镇是一项惠民的好事、实事。昭通城镇化率低,有些地方生产生活条件艰难,存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情况,群众修路难、建房难、发展难。《关于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扎实推进农民进城入镇的指导意见(暂行)(送审稿)》符合昭通实际,契合“五大发展理念”。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土地、金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资源整合等相关政策,全力抓好组织实施。要按照“四不变一选择一提高”的原则,兼顾公平,整合资源,细化落实好政策措施,确保搬出群众利益最大化;明确细化审核内容,严格审核程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鼓励有条件的群众向乡镇、县城和城市转移搬迁,推进农民进城入镇,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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