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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2016-03-15 17:12  来源:

本网讯 (记者 王明贵 通讯员 李进匀 文/图) 3月15日,昭通市工商局、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在昭阳区罗炳辉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增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通过这一活动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求,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活动旨在通过“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的开展,认真履行职责,把“新消费.我做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去年,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年主题,全市工商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1310件,申(投)诉317件,办结313件,举报31件、办结3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08万元。

12315是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信息互动、畅通民意、解决问题的平台。当前广大消费者对全市消费环境还不尽满意,重点是汽车、家用电器、商品房等行业领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12315指挥中心制度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做到消费者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进一步扩大“五进”覆盖面,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倒逼经营者提高商品质量、优化服务,实现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加大“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力度,对过去已评定的“消费满意店”进行回访,对守法经营的经营者开展新一轮评定,同时让“消费满意示范店”相关制度上墙,接受消费者监督,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结合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机制,大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消费警示发布工作,大力推进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商品的监管,将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家居用品、交通工具类商品纳入重点商品监管,提升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对日常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加大举报和“诉转案”查办力度,积极推进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实现将消费纠纷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的转变。

活动现场,昭通昭阳农村合作银行、昭阳区旅游局、昭阳区利得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10多家单位和名、特、优、新企业现场向消费者讲解假烟、假酒、假药、假劣盐、劣质装饰装修建材及日用品的鉴别方法和技能,并发放宣传资料。市盐务办现场还带来了泡菜盐、腌制盐、低钠盐等6种食盐现场向群众宣传讲解怎样辨别真假盐的功能,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诚信企业代表昭阳农村合作银行宣读《企业诚信倡议书》,商家和群众在“新消费.我做主”布标上签字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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