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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6-02-21 20:16  来源: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20日至21日在昭阳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1人,列席212人。

市委书记范华平同志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12名县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全会述廉述责。

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任务,审议通过了陆维智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依纪依规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效,深刻分析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强调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件。李纪恒同志在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市委书记范华平同志的讲话,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了工作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一年,市委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正风反腐旗帜鲜明,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审查,持续刹风正纪,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推动形成整治“四风”新常态,着力构建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会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会:必须始终坚守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形成知责尽责、守责担责,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必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把纪律真正挺在前面,既要把纪律和规矩意识“立起来”,又要把纪律和规矩执行“严起来”;必须始终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以全覆盖的视角、无禁区的决心、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形成震慑;必须始终坚持深化作风建设,把握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必须始终坚持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和推动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必须始终坚持引导好全党、全社会的监督力量,使党员干部感受到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自觉在约束和监督下规规矩矩干事创业;必须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先要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提出,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勇于担负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履行职责。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十三五”规划的落实提供纪律保障。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肃换届纪律,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以严肃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第二,严格追责问责,破解“两个责任”层层递减难题。传导责任压力,推动责任下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党组织,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责任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工作,督促党政“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加大追责力度,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第三,用好纪律戒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查处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顶风违纪行为。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会风会纪、擅自离岗脱岗等违纪行为的问责力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引领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紧盯“三类人”,始终保持铁腕反腐,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效果。坚决查处造谣中伤、诬告陷害行为,特别要深挖细查隐藏在背后的幕后推手。突出监督执纪重点和特点,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严格审查程序、严明纪律要求,依纪监督、从严执纪。

第五,推进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认真执行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制度。巩固和深化“三转”成果,加快推进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推动“三转”向县区和乡镇基层延伸。积极推进派出(驻)机构改革。全面启动市委巡察工作。持续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坚决查处作风飘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问题。探索完善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扎紧扎密制度“笼子”。

第六,强化基层治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党委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等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加强基层监督,推进基层党务、村务、居务全透明公开,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全会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过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按照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会同党委组织部门认真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大力推进“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机关建设,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履职能力。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转作风、谋实事、促发展。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严要求自己,讲政治、顾大局,讲纪律、守规矩,严守党的“六大纪律”,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实纠正“四风”上带好头,养成一切按纪律和规矩办事的习惯。坚持正人先正己,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发生在内部的违纪问题,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昭通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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