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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6 15:22本网讯 (记者 陈晶) 日前,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经过省级推荐、国家评审和公示后,被农业部命名为2016年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这是云南省唯一一家被命名的单位。
据了解,为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示范样板,2012年以来,国家农业部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建设工作,至2015年每年命名10个全国示范窗口单位,今年全国示范窗口单位增加到30个。窗口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规范机构设置、完善机制体制,探索涉农纠纷调解有效途径,带动其他单位的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于2011年1月,协助市农业局相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工作,参与调查处理重大农业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事故和纠纷。支队成立以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内部规章制度28项,8项制度公示上墙,严格监督执行,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未出现违规违纪情况,无一人因违规违纪受到相对人投诉和被处理。目前,昭通支队已成功创建为“区级文明单位”、“区级文明卫生单位”,正在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市级文明单位”。
目前,支队调查取证设备精良、齐全,执法人员素质过硬,在将来的工作中,力争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