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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2016-01-20 20:43  来源:

本网讯(记者 王明贵)近3年来,大关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的新方法和新举措,取得新成效。

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新方法,在全县实行“三带头、一承诺”,进一步增强了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实效。政府领导带头领办,组织保障有力。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常务副县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由县长亲自牵头领办,县直部门具体承办。如关于解决纸厂至玉碗国道213线改造、关于出台农转城相应配套政策和关于消除麻昭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弃土弃渣、水保环保隐患点的建议,在县长亲自领办下,意见、建议得到了较好较快的落实。涉及环保、交通、住建、水利、教育和卫生,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13个重点、难点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带头办理,并要求各承办部门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对能够解决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从实际出发列入规划,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解决。部门一把手带头面商,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各承办部门采取座谈会、个别约见、电话或信函等方式与代表联系,一把手带头开展调研、面商,对建议事项进行实地调研,与代表共商对策、交换意见,认真了解代表建议真实意图。部门一把手带头督查,意见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修改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处理工作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承办、协办部门密切配合的总体要求,各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一把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办理任务,带头到现场督促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督办,建立督办台账、对重点督办件实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牵头领办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制以及及时跟进、及时催办制。人代会结束后,及时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落实办理责任人,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结时限,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上报办理情况。每年县人大常委会都组成专门的调研组深入到各承办部门,对当年及上年度未办结的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督办。

同时,实行办理承诺制,明确办理责任,县人大常委会与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签订承诺书,明确办理时限、责任人。对不能办理或不具备条件办理的,要作出明确说明,各承办部门承诺办理时间表均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列入专项督办,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进度不理想、代表不满意的单位责令限时整改;对办理较好的部门予以表扬并推广其工作经验,努力提升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的时效和办理质量。

3年来,大关县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代表意见和建议378件,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5件,占总数的64.8%,有力推动了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从“回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促进办理结果让代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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