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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3 21:12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城乡低保补助水平,2015年省级再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41元,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9元的标准提高补助水平,提高补助标准后,城市低保对象每月可领取310元左右,农村低保对象每月可领取140元左右,按照我市城乡低保对象77.6425万人(含镇雄县)计算,需补助资金14.9亿元左右。
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全市累计下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49837.53万元,至此,2015年全年城乡低保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已全部到位。
同时2015年下达临时救助补助资金201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972万元,2015年顺利完成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筹资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特别是对于五保人员、“三无”人员、重病人员、残疾人员及流浪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做到应保尽保。做到多层次、广覆盖,让困难群众生活、医疗等各方面得到更全面、更有力的保障。 (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