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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出台大众创业实施意见 专业人才离岗创业3年留人事关系

 2015-12-17 17:48  来源:

本网讯 (记者 张永刚 通讯员 刘桢菁) 近日,昭通出台《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专题部署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并就进一步做好重点任务工作做了分工方案。

为保障《意见》顺利实施,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方面,通过降低创业门槛、减轻创业负担、放宽职业资格准入、建立创业投融资引导机制、建立创业就业奖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等8个细则上给予政策、人才倾斜;在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方面,通过推进创业园区建设、打造“互联网+创业创新”新模式、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18个细则上给予资金等支持。

根据《意见》,全市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17年,全市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创业园区扶持等措施,扶持3万个以上创业主体,通过鼓励创业带动7.5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到2017年,全市建成6个扶持各类创业群体的市县区创业园,6个服务各类园区创业企业的园区众创空间,建设3个以上市级校园创业平台,评选认定30名市级大学生个人或团体创业经营实体资助。通过创业平台、创业园区和“技能扶贫”等创新创业活动,力争到2020年,帮助23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通过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确保我市就业形势继续保持稳定。

《意见》同时对建立市级就业创业基金、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等提出相应的目标,并细化了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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